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健全完善“月通报、季公开、年报告“制度,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5年上半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7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5件,占报告总数的32.47%。
下一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的工作理念,真诚欢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