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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检察: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6-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持续发力,以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87件,督促清理各类固废109.4吨,修复林地27亩,以法治力量守护当地生态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扬尘问题,该院在收到某小区旁建设项目扬尘严重的线索后,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降尘设备未开启、土方裸露堆放,随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该项目降尘喷淋设施已正常运转,土方全部覆盖防尘网,建筑材料加装围挡,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该院“检察蓝+生态绿”工作队在巡查中发现某乡镇河道垃圾堆积,遂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发出检察建议。乡政府投入90余万元,完成河道拓宽清淤、岸坡修建、生态绿化等工程,修建河道2000余米、游步道1500余米,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此外,该院还督促清理乡村路边、田埂旁垃圾20余吨,推动农村公厕配备保洁人员,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在土壤污染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该院实行“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在杨某等人倾倒废弃物造成土壤污染一案中,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同步介入,联合生态环境局固定证据,目前已对杨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某非法采矿案中,法院判决被告补植复绿,受损林地生态正在逐步恢复。202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生态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7件40余人,赔偿金600余万元履行到位。针对非法狩猎犯罪,该院发出检察建议排查禁用工具,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推动源头治理。

与此同时,该院将普法宣传融入办案实践。针对非法狩猎案件,将庭审“搬”进村祠堂,让群众旁听,增强法治意识,并常态化开展环保知识宣传,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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