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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元宵,这场乡村普法,只为“她”而来
时间:2026-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3日,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南岭乡政府等单位携手走进乡村,摆起普法小摊,为妇女群众送上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乡村小广场,人来人往。

“以法之名,护‘她’前行”——红色的横幅在春风中微动,几张简易的桌子一字排开,桌上整齐摆放着各类法律宣传资料,检察干警为前来的乡亲们普法解惑。

“这是在干嘛?”一位大姐好奇地凑上前来。

“大姐,今天是元宵节,也快到三八妇女节了,我们专门来给大家讲讲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干警笑着递上一份宣传单。

活动现场,不少妇女群众驻足咨询。

“结婚后我的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面对一个个问题,检察干警耐心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诉大家遇到侵权问题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寻求帮助、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来法律上还有这么多保护我们的规定,今天真是长知识了。”一位女性边看宣传资料边感叹。

检察干警们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数字背后,是一次次真诚的交流,是一个个法律问题的解答,更是一颗颗法治种子的播撒。

一位大叔拿着宣传单,认真地问:“这个我可以带回去给我闺女看吗?她嫁去外地,有时候遇到些事情也不知道该找谁。”

“当然可以,叔,这上面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有什么问题随时可以咨询。”

看着大叔把宣传单小心收好,干警们感受到了这次下乡普法的意义——我们传播的不只是法律知识,更是一份对妇女群众的守护与关怀。

这份特殊的“节日礼物”,没有华丽的包装,却用最朴实的方式,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位女性的心田。

每一个“她”,都值得被温柔以待。

每一个“她”,都应该被法律守护。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信,最好的保护,是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与相关部门携手,做法治的播种者,用专业与温情,为每一位女性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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