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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联合成立环保检察工作站
时间:2016-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院部署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莲花县的绿水青山,预防环保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监督环境执法工作廉洁规范。近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环保护局挂牌成立“环保检察工作站”,竖起了环保领域“两法衔接”的绿色盾牌。

  揭牌仪式上,莲花县检察院陈刚检察长表示,“生态检察工作站”的成立,是落实“两法衔接”的有益尝试,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有效途径,有效构建“检察+行政”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该院将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及时跟踪督办影响重大的破坏生态刑事案件;严肃查处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依法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两家单位进行了会签仪式,随后参会人员畅所欲言,言辞中均表露出希望以此为平台,构建“两法衔接”的有效桥梁。会后,县检察院陈刚检察长参观了环保检察工作站。

  据悉,该环保检察工作站将由两家单位选派工作人员担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相扣的职务犯罪防范机制。莲花县检察院将在事前加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环保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在环保部门履职的过程中,将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确保环保工程领域投标人的合法性;除履行日常检察监督工作职责外,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双方加强联系,由县环保局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共同研究解决措施;遇到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县环保局通报县检察院,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一并推动查处工作,共同打造好“莲花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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