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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本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13件,占报告总数的24.5%;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占记录报告总数的7.5%。干警填报36件,占记录报告总数的68%。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要求,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重要举措,不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为推进莲花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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