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区三县”总体目标和“小县大城”总体战略,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莲花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77件109人、起诉83件168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3件6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不漏不凑”,依法对朱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案提起公诉,在提前介入和案件审查阶段,提出侦查建议20余条,监督立案2件2人,该案例同时入选省检察院扫黑除恶、“检护民生”典型案例。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对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决定逮捕8件8人,起诉8件8人,依法审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2起县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涉企案件43件,深入园区、商会、企业开展企业保护专题法治教育30余场次,建立健全与县工商联、企业商会的涉企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跨部门线索移送渠道。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4人,依法办理虚假网购骗保案,帮助某保险公司挽回损失102万余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办理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3件,清除企业内部“蛀虫”。做实“问需于企”,办理企业诉求15件次,提供法律服务52件次。
扎实有力服务生态名县建设。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件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10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助力保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土壤污染垃圾和固体废弃物4.5吨,清理农用废弃薄膜百余公斤,推动有关部门投入90余万元对河道和周边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修缮河道2000余米。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金融安全、公共交通安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向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呈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调研报告。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试行)》,共同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导,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增进民生福祉中践行检察责任
用心办好为民实事。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持续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42件93人。依法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18件19人。加大洗钱犯罪追诉力度,起诉洗钱犯罪2件2人,追诉比例达14.28%,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县检察院2024年度获评萍乡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聚焦民生关切,办理食品安全、镇村环境治理、工地扬尘等领域公益诉讼案13件,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件5人,起诉5件1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案件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做实“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涉罪未成年人批捕4件9人,起诉2件12人。深化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诉源治理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注入检察力量。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校园周边销售“烟卡”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行业整治。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理念,依托“朝阳”未检工作品牌,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24场次,受众师生3000余人。
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件,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6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与县总工会签订《莲花县“工会+检察”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助力劳动者依法维权。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12件16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6万元。
能动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案件71件,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2件。加强检调对接,与县司法局会签《检察+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以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探索“邻邻亲”工作品牌,把“枫桥经验”融入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年共办理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22件,矛盾纠纷化解率100%。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77场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强化释法说理,解“心结”化纠纷。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巩固提升。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自行补充侦查案件17件,提前介入案件27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12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统筹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
民事检察精准务实。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8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8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针对金融领域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推动金融机构规范金融贷款业务,助力金融资产风险防范化解。
行政检察突出实效。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地走访摸排相关争议案件线索,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5份,避免“不刑不罚”。促进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仲裁活动。
公益诉讼高效推进。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件,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配合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聚焦“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办理水环境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土壤和耕地污染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其中办理的督促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四、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全面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敏感案(事)件,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班子领题攻坚、强化品牌建设、创新服务载体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院党支部获评“全县‘四强’党支部暨新时代‘王佐支部’”,并在全县党务擂台比武中获一等奖。
毫不动摇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集中学习15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照“六项纪律”检视整改,查找并防范风险点103个,增强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抓好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持续落实“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全院检察干警共记录报告140件次,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均无“零报告”情况。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加强干警素能培养,以专家授课、案例交流等形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检察业务专家专题授课4次,组织开展青年干警微讲堂等系列活动36次,一体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个人和集体荣获县级以上荣誉32项,涌现出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业务能手、全市公益诉讼办案业务标兵等先进典型。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构建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课题获省级立项1项、市级立项7项。强化数字检察思维,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能力,应用各类法律监督模型19个,成案26件。
始终如一践行民主监督。做深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座谈交流等活动121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28人次,办理的律师申请保障会见权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7条,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519条,宣传稿件被中央级媒体采用12篇,省市级以上媒体采用84篇,获评法治时代网优秀供稿单位。
各位代表,莲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单位、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还有欠缺,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产品较少。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还未健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仍需提高。三是监督办案理念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对标县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实现“三区三县”总体目标、实施“小县大城”总体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莲花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完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贯彻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的能力水平,以更优检察履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二是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自觉融入中心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检察力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深化“检察蓝+生态绿”府检联动机制,助力生态名县建设。积极配合开展2025年“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本地红色资源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践行检察为民,兜实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围绕食药、医疗、教育、生态环境等民生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综合运用龚全珍工作室、“邻邻亲”工作品牌、检调对接机制等,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彰显检察法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专家授课解读等形式,引领全体干警把工作重心放在扎扎实实办好案件上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力度,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深化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监督方式向类案治理、系统治理延伸,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五是坚持锻造高质量检察队伍,服务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加强队伍素能培养,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分管院领导带头深入钻研业务、开展专题调研;常态化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同堂培训等活动,全方位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素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实干、实绩、实效为导向,激发队伍内生动力,营造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