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莲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法治责任,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不懈努力,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新时代法治思想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院始终坚持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把“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全面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部署安排,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工作安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确保主题教育入脑入心。
二是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年度干警学习培训计划,院领导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通过参加高检院网络培训、普法考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干警对党内法规和最新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干警学法兴趣和执法普法能力。
三是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宣讲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等作风建设专题活动7次,组织全体干警对照“八个不”查摆问题并全面整改到位,着力提振作风、严肃纪律。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督促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10项,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守牢底线、公正司法。
(二)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法治莲花建设
一是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9件80人,提起公诉96件167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惩重罪犯罪,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起诉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4件4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62件10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3.55%。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既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又落实决定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的反向衔接,向有关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3件,避免“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前介入1起涉恶案件,开展扫黑除恶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检查2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20余次,助力社会治理。
二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11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办理了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综合履职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商铺140余家,发现案件线索4件。开展服务企业“讲释学用法”活动,送法进企业、进园区43次,受理并办结企业诉求26件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三是全力服务生态名县建设。深化“检察蓝+生态绿”生态公益府检合作模式,与荷塘乡、湖上乡会签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拓宽并强化线索共办、信息共享等合作共建共治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件15人,该工作机制获评“萍乡市全面深化改革十佳案例”。积极运行“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治理模式,就非法狩猎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获评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聚力共护古树名木,守好绿色“活文物”,助力生态莲花建设,该项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批示肯定。
四是助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制定《莲花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并与157个行政村签订管护合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9.4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办理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相关案件9件,下乡村、入集镇普法宣传32次,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保驾护航。深化农民工讨薪监督,帮助讨回欠薪20余万元,助力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三)坚守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
一是办好检察惠民利民实事。持续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捕29件41人,起诉24件31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件3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提起公诉30件61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件6人,守护人民的“钱袋子”。加大对因案致贫、致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20人10.7万元。深化12309巡回检察服务,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上门提供检察服务101件次,联合县政法各部门开展法治巡演进乡村活动,原创情景剧《案结人和》在38个行政村展演,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二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3件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学校、家庭、社工组织开展帮教帮扶、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件7人。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牵头召开强制报告联席会议,通过该制度发现并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延伸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检察和解案件1件,针对宾馆旅社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检察官+心理咨询师”法治宣讲、“依法带娃”家长课堂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2次,受众4000余人。
三是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事项共139件次。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和首次信访包案制度,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4件,均严格落实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达到100%。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6件,力促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治理效果。坚持源头化解矛盾,以公开听证赢公信、促化解,从代表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群众中公开选任增补32位听证员,全年开展公开听证99件次,其中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的案件开展巡回公开听证28次,及时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释法说理,做实普法全覆盖。持续用好12309巡回检察服务队,深入街道、广场、养老院、幼儿园等场所小规模多点开展法治学习活动和检察服务,将流动服务与法治宣传有效结合,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乡村法治宣讲,古树名木巡护,巡河护河等“12309巡回检察服务”系列活动79场次。把青少年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宣讲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防性侵与自我保护”等内容去学校开展法治讲课,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全年共开展法治课堂22次。
二是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做深做实检察宣传工作,传播检察“正能量”,省、市级媒体报道莲花检察工作83篇次。深化代表委员联络,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等视察检察工作和参与检察办案268人次。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立足检察工作优势,结合以往办理过的强制猥亵案,拍摄检察办案故事视频《照亮“隐秘的角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故事”。联合县政法各部门创新开展法治巡演进乡村活动,推出了原创情景剧《案结人和》,将典型案例通过表演的形式演绎出来,在寓教于乐中进行普法,共开展法治巡演活动38场次,观看演出群众近万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检察干警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尚未完全入脑入心;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仍有差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努力;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不断创新,发挥检察工作优势开展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项检察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方向努力,聚焦短板弱项和困难问题,想办法、理思路、强举措,准确把握业务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水平,依法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努力推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做优做新法治宣传。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以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讲好办案中的法治故事,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到每起案件中,把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