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三区三县”总体目标,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总体战略,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稳步向前。
一、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9件80人,提起公诉96件167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惩重罪犯罪,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起诉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4件4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62件10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3.55%。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既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又落实决定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的反向衔接,向有关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3件,避免“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前介入1起涉恶案件,开展扫黑除恶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检查2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20余次,助力社会治理。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11人。其中办理的某养殖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入选省委政法委“法安赣商荟萃”专栏,经验做法在《新法治报》刊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办理了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综合履职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商铺140余家,发现案件线索4件。开展服务企业“讲释学用法”活动,送法进企业、进园区43次,受理并办结企业诉求26件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生态名县建设。深化“检察蓝+生态绿”生态公益府检合作模式,与荷塘乡、湖上乡会签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拓宽并强化线索共办、信息共享等合作共建共治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件15人,该工作机制获评“萍乡市全面深化改革十佳案例”。积极运行“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治理模式,就非法狩猎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获评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聚力共护古树名木,守好绿色“活文物”,助力生态莲花建设,该项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批示肯定。
助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制定《莲花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并与157个行政村签订管护合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9.4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办理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相关案件9件,下乡村、入集镇普法宣传32次,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保驾护航。深化农民工讨薪监督,帮助讨回欠薪20余万元,助力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二、坚守司法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办好检察惠民利民实事。持续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捕29件41人,起诉24件31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件3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提起公诉30件61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件6人,守护人民的“钱袋子”。加大对因案致贫、致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20人10.7万元。深化12309巡回检察服务,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上门提供检察服务101件次,联合县政法各部门开展法治巡演进乡村活动,原创情景剧《案结人和》在38个行政村展演,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3件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学校、家庭、社工组织开展帮教帮扶、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件7人。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牵头召开强制报告联席会议,通过该制度发现并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延伸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检察和解案件1件,针对宾馆旅社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检察官+心理咨询师”法治宣讲、“依法带娃”家长课堂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2次,受众4000余人。
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事项共139件次。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和首次信访包案制度,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4件,均严格落实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达到100%。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6件,力促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治理效果。坚持源头化解矛盾,以公开听证赢公信、促化解,从代表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群众中公开选任增补32位听证员,全年开展公开听证99件次,其中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的案件开展巡回公开听证28次,及时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公安、检察干警同堂培训5次,提前介入18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5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对刑事裁判提请抗诉并获改判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依法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7次,提出刑事执行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其中纠正脱管 18人,漏管9人。
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聚焦民生民利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1件。主动靠前、积极参与纠纷化解,联合县法院、县民政局及县妇联制定《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化解“四维”联动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全部调解结案,促成13起案件的当事人和解息诉或撤回监督申请。行政检察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行政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及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规范行政执法;能动履职,就国有资金监管问题建立数据监督模型,发现国有财产监管漏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国有财产安全。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和安全、军人烈士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9份,检察建议回复率、整改率均达100%。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优势,不断完善多方磋商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协助调查、公开听证等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听证率达86%,实地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8次,召开联席推进会议3次。
四、聚焦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全面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政治轮训、“莲检微讲堂”、班子成员讲党课等活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引导干警树牢政治首位意识。全年共组织开展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研讨30次,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乡村法治宣讲,古树名木巡护,巡河护河等“12309巡回检察服务”系列活动79场次。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政治谈话、廉政谈话35人次。以“项目建设提速年”“作风建设提升年”双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紧抓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持续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8次,组织全体干警对照“八个不”查摆问题并全面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久久为功狠抓“三个规定”铁规禁令,落实《“零报告”督查实施办法》,全年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0件。
行稳致远提素能、强担当。聚焦专业素养提升,坚持以训代练、以练为战,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大练兵大比武”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26人次。积极探索开展数字检察监督,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其中“涉驾驶证管理类案监督模型”和“公益诉讼督促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整改案类案监督模型”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数据监督模型大赛二等奖,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通过建模筛查监督线索22条。
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做深做实检察宣传工作,传播检察“正能量”,省、市级媒体报道莲花检察工作83篇次,拍摄检察办案故事视频《照亮“隐秘的角落”》,获评“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故事”。深化代表委员联络,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等视察检察工作和参与检察办案268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莲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莲花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三区三县”总体目标和“小县大城”总体战略,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在“抓落实,重实效,勇创新”上下功夫、求实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莲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检察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法律监督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是精准服务大局,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县委“小县大城”总体战略发展规划,优化检察服务保障举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保障平安莲花建设。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深化拓展“检察蓝+生态绿”府检联动合作机制,助力生态名县建设。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着力破解影响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村环境等突出问题,以优质检察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更新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狠抓业务建设,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做好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增进社会和谐。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强化涉农检察工作。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根基。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完善正风肃纪反腐败长效机制,狠抓“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注重素能提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把检察人员培养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充分运用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