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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胸怀大局、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振奋精神,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新担当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投入平安莲花、法治莲花建设,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255提起公诉82137。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起诉2350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养老诈骗案件11人,制发打击养老诈骗领域检察建议2份,办理的养老诈骗案件在判决前全额退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起诉涉恶案件19人,建议处置涉案财物及罚金73.05万元,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法治护航和帮扶力度,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人,起诉1对积极挽损、情节轻微的涉民营企业“四类人员”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3人,变更强制措施4人。制定《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实施意见》,出台16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联合县工商联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工作意见》,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案件1通过法务服务中心、非公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检察官与企业结对联系等平台常态化开展了“法治进园区暨‘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为100%促进诉源治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60人、不起诉80人,诉前羁押率为27.19%。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32%、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巡回公开听证工作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及第一批“江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入围名单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能动履职中展现新作为

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影响金融秩序的犯罪,批捕22人,起诉11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3件。高度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开展司法救助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深化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提前介入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协同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和县法院等帮助6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85.1万元。依法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共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9人。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4人。建成了集一次性询问、检查取证、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推进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办理了全市首例申请撤销监护资格支持起诉案并获法院支持,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校园”活动,12名检察干警受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校园法治宣讲,为中小学生普及安全防范、防校园欺凌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会同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

扎实服务生态名县建设。坚持依法治污,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8吨、治理饮用水供水设施2个。创新开展“检察蓝+生态绿”合作共建、联合共治、发展共促的生态环保模式,与六市乡、高洲乡会签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合力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全年乡镇政府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4件,联合现场办公10次,开展环保法治宣传13次,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2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职关停制砂场3家,引导协调3家焰材厂有序退出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项目建设合规流程操作指导手册》,为企业项目建设环保合规提供指南,有效助力环保源头管控,该做法受到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高度肯定,工作经验在《江西改革工作简讯》刊登《检察日报》头版单篇予以报道。

三、坚持守正创新,在精耕主责主业中实现新突破

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在县公安局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启“检警协作”新模式。共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4件,追捕4人,追诉8人,对侦查违法活动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件次,均被采纳。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补充侦查工作,提前介入侦查61件次,自行补充侦查105件次。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次。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1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

精准有力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22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9件,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监督首次实现年内双突破。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成功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提请抗诉案件1件。拓宽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与审计局、司法局等行政单位共建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对行政生效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倾情注力做好公益诉讼监督。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服务“六稳”“六保”、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古树名木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案件。

四、坚持强基固本,在铸魂聚力中呈现新形象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通过全员政治轮训、红色基因传承、警示教育等形式,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件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司法办案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响应县委号召,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300余人次。

持续深化检察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最高检确定的核心业务指标为导向,精细化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动态调控检察办案质效,2022年检察业务综合质效考评排名全市前列。进一步完善业绩考评指标体系,通过科学考评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不断促进干警提升专业素能,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该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选为平时考核典型案例推送至省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有7名干警获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单位获评2021年度县直各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年度综合考核一等奖。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视整改工作深度融合,与“作风建设深化年”“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专项活动一体落实,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全记录填报44件,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全面加强日常联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调研座谈等活动315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246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84篇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莲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更高要求、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莲花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理念的更新还不够到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继党中央印发《意见》后,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使命,锚定“全面争创一流”目标,聚焦司法为民质效为本创新出彩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把党中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久久为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钉钉子精神主动破解工作中的瓶颈难题。自觉践行群众满意标准,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更高要求,努力跟上、适应时代之变,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引领法治进步、满足人民期盼。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检察履职融入中心工作。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更加有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防范经济金融风险更加有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服务乡村振兴。更加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案,护航生态名县建设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更高标准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法治莲花建设要求,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强化“四大检察”协同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加强公益诉讼监督,持续深耕细,打造莲花检察特色品牌探索大数据与检察工作融合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四是坚持锤炼队伍,夯实筑牢检察队伍建设根基。持之以恒建强队伍,加强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完善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从严管理,一如既往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莲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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