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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5日在莲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刚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积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规范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一是注重“打准、打狠、打深、打透”2019年,我院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向县法院提起涉恶公诉案件3件16人,起诉涉恶保护伞案件1件1人,法院判处涉恶及涉恶“保护伞”案件5件25人,办理的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易某某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一案,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办理的花塘村“立本堂”宗族恶势力案件相关经验材料被《江西检察》刊登。二是强化“打财断血”在办理涉恶或涉恶保护伞案件中,对案件是否涉及违法所得、非法牟利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引导侦查机关开展“打财断血”工作,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近800万元,向法院发出《财产处理意见书》2份,建议处置财产金额290.84万元。三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向群众公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举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奖励办法》;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安于民大走访,实现逐户走访摸排;配合组织部门建立的联审机制,把好村两委入口关。2019年共收到群众举报和办案发现涉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7条,对村“两委”干部及候选人开展回头看联审8次988人。

  (二)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带领全院干警继续深入琴亭镇凫村、白岭村,闪石乡闪石村、暖水村为结对的100户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0余起,捐助贫困村扶贫资金2万余元,目前贫困村均实现了整体退出的目标。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关怀,向遭遇诈骗但被告人未曾赔偿的贫困户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7500元。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为闪石乡闪石村贫困户贺某追回欠薪7990元,有关报道刊登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权威媒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犯罪活动,2019年共受理审查起诉相关案件10件12人,现已全部审结,均作出起诉决定。强化对林业、环保、水务、畜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份。深化环保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我县百家冲煤矿矿山治理未开展的情况,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对尹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涉案林地的生态恢复性工作跟进调查,推动受损林地“补植复绿”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7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件2人。组织开展了“携手筑网·同防共治”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月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并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防范风险的重要抓手,2019年度我院共制发检察建议33份,目前有关单位均已回复。检察建议覆盖扫黑除恶、野生动物保护、未成年人防性侵等领域,落实宣告送达、释法说理、跟踪整改等措施,充分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更加有力发挥检察建议的督促作用,促进相关单位堵漏建制。

  (三)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院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件,其中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10件,包括9件盗窃民营企业财物的案件和1件挪用民营企业资金的案件,涉及20多家民营企业。办案过程中注重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做好赔偿,最大限度弥补企业损失。二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成立了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制定《检察机关与工商联联系协调机制》,在县工业园成立非公经济检察维权点,与小微企业商会建立工作联系平台,积极运用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挂点帮扶企业等方式,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工作对接,深入研究非公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需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全院干警共走访民营企业30余次,举行座谈交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

  (四)积极承担普法主体责任。一是注重以案释法。结合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警示宣传和普法活动,印制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龙某某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判决书、法官检察官释法等警示教育宣传普法资料500余份,发放张贴到全县各乡镇、村,尤其是野生动物活动较为频繁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注重提高普法覆盖率。通过检察扶贫驻村点、非公有制企业检察维权联系点、校园法律服务站等检察服务平台,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2019年以来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检察官进乡村、进企业、进祠堂等送法进基层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宣传展、检察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关工作,宣讲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先后走访学校18家,走访乡镇、村40余个,共计为学生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多堂法治教育讲座入选萍乡市“安全自护·健康成长”青少年社会教育课程。2019年度,我院荣获江西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二、积极履行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在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一)着力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一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9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8人,决定不批捕34人;提起公诉182人,不起诉19人。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所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故意杀人、伤害、绑架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18人,毒品犯罪3人,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31人。二是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共计85件124人,适用率逐步提升,截至2019年12月适用率已提升至97.2%,排名全市第一。对自愿认罪认罚的1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或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着力促进社会和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被告人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64%,76%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了简易或速裁程序,实现简案快办,显著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2019年共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罪行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各2件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3件23人,改变强制措施20件2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9份。

  (二)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审判和执行活动等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2019年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件,其中支持起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2件。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7000余元。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怠于执行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其中2件行政处罚已经将案件移送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1件因程序性违法撤销了处罚决定 

  (三)加快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公益,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同比分别上升25%和50%一是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深化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突出围绕“药品安全”及“校园周边”两大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校园周边食品店中存在的店铺和工作人员证照不齐、过期,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部分卫生院、药房存在的药品保管储存不合规等安全隐患,先后向县市监局、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有效回应群众最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诉求二是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我院办理的龙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一案,向龙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此案为出发点,向莲花县林业局发送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颁布了我县的《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促进了县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19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起诉6人,对3名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重量刑意见。二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政策。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制度,注重社会调查,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精准帮教等机制,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019年度依法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人,依法封存未成年犯罪记录5人,落实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5人次,落实法律援助4人。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0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法治讲座中将宣讲“一号检察建议”列入首要任务,深入莲花中学、闪石中心小学、良坊小学等十余所学校专题开展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法治讲座,覆盖人数达2000余人。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次深入校园实地检查“一号检察建议”部署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

  三、深化司法改革,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紧紧围绕上级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制定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整合后的业务机构,以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为核心,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模式,将案件办理的专业化、专门化以部门的形式予以确定。不断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健全与新的内设机构相适应的工作模式,组建了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公益诉讼、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

  (二)落实司法改革配套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员额检察官的司法档案管理,修改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落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全程留痕,加强检察权运行管控,有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2019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次,评查案件101件,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主动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2019年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54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四)强化检察宣传,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深刻认识到正面宣传引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守住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开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阵地。全年在各级媒体发表文章114篇,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推送信息751条,内容涉及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劳动者维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及时向社会发布了检察执法办案和业务活动动态,有效发挥两微一端对外宣传功能。落实检察信息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检务”,坚持以公开立公信,全年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2条,重要案件信息4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24份,召开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及时、有序、准确地发布权威检察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和要求。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深化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建+”工作模式,促使党建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全体党员共结对帮扶贫困户80户,先后开展了扶贫驻村、党员干部进社区、美丽乡村党员在行动、关爱留守儿童等专题活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树品牌、展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在工作部署中,将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势作用,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的解决。

  (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思想状况,组织开展了班子成员讲党课、实地革命传统教育、“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切实构建“两学一做”常态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从多方面入手,积极挖掘和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在价值引领、精神培育、行为规范中的特殊作用,以廉洁萍乡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廉文化建设,继续开展“以莲劝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并制定执行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引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有力地推动了检察队伍的全面发展。2019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先后荣获2018-2019年度县直部门“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年度好班子”等表彰荣誉,干警中也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如邓根文同志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彭金娇同志获评2019年度萍乡市文明家庭等。

  2019年以来,莲花检察取得的每一次进步、获得的每一项荣誉,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服务莲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中创新性不足,亮点特色不够。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做好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更精准、检察监督更有力、司法办案更规范、检察队伍更过硬、基层基础更稳固、制度机制更健全的“六大目标”。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旨,用法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和完善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深入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举措。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进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深化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投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推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切实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坚持以社会治理为抓手,建设平安、法治莲花。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打深打透、深挖根治,促进长效常治。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规范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长效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下大力气抓好检察业务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精业务、守纪律、重落实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治检,积极投入“廉洁萍乡”建设,强化内部权力监管,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2020年翻开了新的一页,新时代的美好愿景令人神往,新征程的集结号角催人奋进。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将心怀感恩,更加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依靠人大监督、联合各界力量,继续敢于担当、锐意进取、探索创新,为推动莲花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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