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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日在莲花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国内知名的四季花海旅游目的地,争当脱贫攻坚先进县、赣西边陲明星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护航“造福”、“造富”两大工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布局和推进,为莲花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深入凫村、闪石村和暖水村等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微心愿360余个,捐助贫困村扶贫资金十余万元,解决困难问题8个。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扶贫资金职务犯罪3件5人。认真分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发原因和特点,以“走访+预防”的形式,先后到民政、农业和部分乡镇村开展扶贫资金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预防报告中,专门分析了我县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和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5件15人,办理了邓伟销售假药案和叶长河等8人非法经营案,并对叶长河等人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出了抗诉。依法打击侵犯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犯罪,妥善处理涉企案9件15人,如严厉打击了盗窃团伙黄定友等人破坏性手段窃取厂矿变压器铜线圈的犯罪行为。着力助推企业法制建设,开展检察官挂牌服务企业活动,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件。坚持招投标廉洁资格强制审查制度,规范化开展行贿档案录入1次,接受行贿档案查询30次,有力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精心打造“青少年维权岗”。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对涉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416人;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做到能调必调,依法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2件。部署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派出法制副校长到12所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课,在莲花中学开设了“女生自我保护”法律专场讲座,在城厢小学开设了“拒绝校园欺凌、争做遵纪守法美少年”为主题的法律报告会。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帮助下坊中学接入自来水,解决了师生用水困难。

深入推进生态检察。聚焦莲花的青山绿水,不断加大我县生态环境的检察力度,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失火案、非法采矿等生态刑事案6件10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2件3人,发出生态类检察建议13件。针对群众反应的养猪场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向县畜牧局发出积极履职的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闪石乡境内非法采挖“白瓷泥”屡禁不绝现象向县国土局发出加强监督力度的检察建议继续将监督触角前移,在县林业局设立检察工作站,在水务局设立检察工作室,形成了环保、市监、林业、水务“两站两室”的监督格局,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问题8个,书面纠正森林公安局侦查活动违法1件,向县环保局、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7份。加强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查处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款2件5人,严肃查处了六市林业站站长罗理明收受贿赂渎职的犯罪行为等。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对一起主动补植复绿的失火案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己督促补植复绿300余棵。创新“预防邮路+生态检察”工作模式,聘请邮递员为生态检察工作联络员。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满足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努力将为民执法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宽严相济,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做到宽严相济,着力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105件144人,提起公诉161件260人。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案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两抢一盗一骗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共办理人身伤害类犯罪33件43人,涉枪涉爆类犯罪8件8人,两抢一盗一骗案45件64人,黄赌毒犯罪24件51人。批捕的刘棣因赌博纠纷持刀杀人被法院判处死缓,陈森林吸毒后在他人住宅纵火案我院及时依法批捕。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如刘业明开铲车抢金店和12人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等重大影响刑事案件,我院均提前介入,通过引导侦查取证,高质量快捕快诉,12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中,主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将依法办案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对交通肇事或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3件3人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对严金生、彭忠泉交通肇事案和解后分别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贺桂莲故意伤害案中积极化解邻里纠纷,促成双方自愿和解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坚持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社会关注度高和重大疑难案2件3人予以释法说理。继续开展检察长大走访活动,全年共走访机关企业24家,乡镇村40个,查核各类举报线索5件,处理各类申诉案2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1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件,没有发生进京、赴省市上访现象。我院与县国土局一起在神泉乡谭坊村与上访村民进行座谈,就村民反映的非法采矿及租赁山场资金分配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始终牢记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全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截至目前,我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9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7件12人,渎职侵权案2件3人。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办案力度,在自侦转隶国家监察委的背景下,我院坚持做好最后一棒的接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做到执法办案节奏不乱、力度只增不减。一年来,共立案查处科级以上干部2人,分别为上级交办的上栗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本伙(副县级)受贿案和莲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江英豪(正科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集中力量查处窝串案4件9人;职务犯罪大案率100%;提起公诉后一审有罪判决5件12人,有罪判决率100%。突出查处“农”“林”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对农林专项资金的动态监督,牵头组织召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次,以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医保社保等专项资金为重点,聚焦涉农项目招投标、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对10个重点涉农涉林项目分类进行分析评估,就筛查出的异常数据和问题线索提出检察建议7件,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13件。着力查处村官蝇贪,全年共查处村“两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种粮直补、退耕还林等补贴案3件6人。升坊村村支书李和平等3人侵吞贪污拦河坝水毁修复工程款均被立案侦查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一案一预防”和行业预防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主题式职务犯罪预防,派出检察官到县委党校为70余名后备干部开展专题预防讲座。

坚持维护公平和正义,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权利的保障,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10人;依法决定不批捕23件47人、不起诉9件18人。依法提起刑事抗诉2件,书面监督收监社区矫正人员1人。进一步完善纠正漏捕漏诉“电子眼”,强化侦捕诉监管五部门的无缝对接,形成对公安侦查活动全方位的监督。切实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成立巡查组不定期对公安基层派出所进行案件巡查,发现并纠正派出所刑事办案程序违法2起。积极探索不批捕案件听证制度,对彭水华故意伤害案在组织公开听证的基础上,依法对彭水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扎实推进集中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工作,依法监督收监收押1人。对14名在羁人员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并纠正在押人员谢福茂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核减谢福茂刑期1天。开展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专项活动,办理督促履职案13件次,如督促民政局加强敬老院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督促水务局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改造的管理等,取得了实效。

三、坚决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有效保障检察权平稳、健康、高效运转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有为,主动融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健康持续发展。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召开了公益诉讼专题学习部署会,立足莲花实际,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非法采挖“白瓷土”以及林业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突破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公益诉讼实践。我院针对一宗拖欠巨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闲置达五年之久的案件,依法立案调查,督促国土资源局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成功收回价值6000余万元的国有土地,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重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侵害的案件线索,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督促履行职责13件,均被采纳。如根据群众举报,我院就大地制药厂废气异味的问题,督促县环保局加强监管,促使大地制药厂新建二座尾气吸收塔较好地解决废气异味问题。

稳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决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目前,我院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5名。建立了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及与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工资套改,制定了《莲花县检察院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全力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将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部门。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形式,形成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办案相结合的办案形式。建立了轮案规则,实现案件自动分配,员额检察官分别按不同比例承担办案任务,未入额人员不再独立承办案件。

积极推进自侦人员转隶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自侦转隶工作做细,确保自侦工作不断、人员思想不乱,自侦办案与人员转隶同步推进。成立了转隶工作领导小组,对转隶工作的影响进行了先期预断,明确了工作的重点,推动转隶工作顺利进行。密切关注转隶干警的思想状态,及时开展个别谈心谈话,帮助转隶人员明确设立国家监察委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使整个转隶队伍保持了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做好转隶的衔接工作,将转隶干警基本情况、个性特长等反馈给县纪委监察局,供县纪委监察机关决策。做好自侦案件的结案工作,所立职务犯罪案件己全部侦查终结。

四、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在基层院建设中,我院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依托,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驱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量,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驱动。

以规范提质量,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将案管审查向实体适度延伸,制定了《莲花县检察院案件审查标准》,并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了《不受理案件的七种情形》,明确规定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情形及处理办法。今年以来,我院决定暂不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建议继续侦查5件。制定了《不予受理后案件备案登记制度》,建立不予受理案件通报制,定期将不予受理案件情况向县政法委和公安局通报,督促承办人及时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评查结果全院通报,并记入干警个人档案。目前,我院己开展案件评查4次,发现引用条文错误、滥用退查权等执法不规范问题5个。推行了瑕疵案件边审查边补证的双轨并行审查机制,以联席会议形式向侦查机关反馈办案不规范问题,切实解决退查率过高现象。公诉案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率由57.9%下降到26%,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率18%下降到9.5%。打造阳光检察,建立了微信检务公开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重要的检察活动情况。组织了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分别以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预防校园欺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丰富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公开相关法律文书163份。

以党建促队建,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办案能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党组和党支部定期开展十九大精神解读,要求撰写学心心得千字文一篇,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一万字。组织开展了手抄党章100天活动,开展了“重走红军路”革命传统教育主题活动。以甘祖昌、龚全珍为榜样,组织党员实地参观甘祖昌将军劳动成果遗迹,精读《龚全珍日记》。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以轮流领学的方式,扎实开展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与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入额领导班子能带头办案,办精品案,目前6名入额党组成员共办理各类案件43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上下班纪律、涉案财务管理等制度,对执法办案各节点进行风险评估、适时提醒和预警。继续推进“青老互学互促”、“一加一传帮带”青年干警培育工程,班子成员、业务骨干与青年干警结对形成办案或工作小组。进一步深化“三色”检察文化,以红色文化养魂,廉文化正气,团队文化育神,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养,形成“飞雁式”团队。

夯实基础,不断强化执法办案保障。立足于工作实际,对照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及时添置和更换了电脑、打印、复印、传真和扫描等检察常规设备,同时不断强化科技强检水平,购买了无人机、电子取证勘查设备和多媒体示证系统等。持续推进“两房”建设后续工作,对检察技侦大楼和附楼进行了加层加顶改造,解决了大楼渗漏和干警宿舍不够的问题。新建了停车场、健身房、塑胶篮球场,对院内实施了“白改黑”工程,检务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莲花县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执法办案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案矛盾突出,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执法规范建设仍需加强,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我院将逐项梳理,努力解决。

 

2018年的工作安排与打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明年检察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国内知名的四季花海旅游目的地,保持脱贫攻坚先进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争当赣湘边陲明星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更加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理加突出服务振兴实体经济,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激发企业活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保障就业、推进教育、文化惠民和健康莲花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供检察保障。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莲花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甜提供法治保障。

二、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持续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增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坚决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三、更加突出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侦查监督工作决议,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突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开捕后诉前补强监督、刑拘未报捕移诉监督、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等新增工作,提高监督法治化水平。

四更加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安排,认真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运行等各项改革,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新的办案机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纪委、监察委联系沟通,建立完善案件结索移送、证据转换、案件接收等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五、更加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素能培训,深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治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和司法作风转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保持队伍肌体健康、机关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莲花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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