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莲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 6个部室,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1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包括行政政法专项人数29人、事业人数2人;退休人员人数15人;享受遗属补助人数1人;聘用人数18人;小车6辆等,电话12部等。
第二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2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2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9.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项目支出256.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810.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要求: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样式: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4.6万元,下降43.42%。主要原因是科目分类变动。
(六)政府采购情况
要求:反映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样式: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样式:截至2020年6月18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方面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第三部分 莲花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