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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61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 612.56万元,较上年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工作需要,财政拨款有所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2.56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612.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612.56万元,较上年下降11.7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5年末我院无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12.56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56万元,决算数为612.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预算。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56万元,决算数为6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21万元,决算数为51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30.57万元,较上年下降19.42%,主要原因是:部分干警的调出或退休导致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86.64万元,较上年下降19.9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5万元,较上年增长82.5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和医保缴费的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6.64万元,较上年下降19.94%。其中:办公费26.33万元,印刷费5.14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67万元,电费4.91万元,邮电费3.6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33.74万元,维修(护)费58.27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5.67万元,公务接待6.91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被装购置费11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26.97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5.1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33.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17.57%,其中:因公出国(境)增长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支出为6.91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7万元,较上年下降20.9%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实行以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院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决算数为2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实行以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不断规范车辆管理,控制公车运行费用的增长。

  第三部分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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