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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粮食日】筑牢“耕”基,坚守“粮”心
时间:2023-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坚守耕地红线

确保粮食安全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筑牢粮食安全“耕”基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实行耕地“非粮化”。

深入调查,主动发现线索。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制作调查表,下沉全县各乡镇田间地头对症监督,通过现场走访,与村委会及村民沟通,将调查结果和实地反馈形成总结材料,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今年以来共发现涉耕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立案6件,其中1件涉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从事非农建设;1件涉及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4件涉及污染耕地违法。

突出重点,力求整改质效。逐区域逐地块对“非农化、非粮化”图斑进行实地查看,明确具体点位、整改面积,全面掌握图斑的实际情况,对问题图斑逐个研判。莲花县检察院会同县人大共同走访现场,沟通协调,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全力提升耕地利用质效。对1起占用耕地违规养殖的的案件完成整改,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亩,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物17平方米,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个,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6.4吨。

加大宣传,主动行使职能。成立宣传小组,专门制作了以公益诉讼和耕地保护为主题的宣传册,利用乡镇“赶集”等特殊时间段,广泛宣传、强调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前往各乡镇宣传9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册。并利用公众号发布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合力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等单位代表到院参观交流“公益诉讼江西行”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莲花县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针对走访发现的因不明晰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而引发的违法侵占、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推动各乡镇对辖区基本农田树立基本农田保护及警示标示,将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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