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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的守护藏在山水间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共摸排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5条,立案215件,督促清理垃圾废物320余吨,推动整改20余处水库及主要河流危险地段,推动全县建成14座集中基地,3000余座散葬烈士墓得以保护,推动各乡镇对辖区基本农田树立了保护牌,推动对全县845棵在目录古树名木更新了保护公示牌,助力保护生态环境建设。

检察干警在巡河中发现,在部分河道、水塘等地存在污水管道违规排放、私自开垦种菜、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致使水质臭气熏天、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沿路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经多方协商后,我院向相关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恢复河道、水塘原貌,现县域内主要河道、河滩已恢复原貌,并设置了提示牌。检察干警在“回头看”过程中深入村镇、社区进行环境保护入户宣传,现场举办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莲花县检察院经过走访调查后发现,某煤矿废弃多年依然存在占用林地堆放煤矸石、建筑物未清理、山体危坡未修复等问题,导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严重损害当地自然环境。莲花县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矿山治理责任人就修复方案等问题进行磋商,多次到矿山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查看,并积极与该矿山企业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接,跟踪监督工程实施进度,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后续责成涉案人员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并组织专家对该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并获通过,该矿山的有效治理有力恢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莲花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乡镇存在未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进行公示、未制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告示牌等情况,导致周边群众不知悉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分情况,进而引发违法侵占、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风险。我院依法向该乡镇发出检察建议,该乡镇积极落实整改建议内容,依法在全乡农田集中区域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及警示标识,发放基本农田保护手册,并利用公众号发布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线上线下合力督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我县某村有9株树龄 600 年的侧柏,属于一级保护古树,但却没有得到合理保护,存在未设立保护牌、树干用钉悬挂物品、树枝被电线、附植物缠绕和树墩柎皮脱落腐朽的情况。莲花县检察院在该村召开关于保护古树名木的巡回公开听证会,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立即清理了古树周围的杂草和垃圾,以及古树上的铬牌和藤蔓,划定了保护范围,并在周围树立了古树名木标志牌和禁止损害古树名木的公示牌。该案的办理,推动了对全县845棵古树名木的关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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