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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检察办案组建设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4日,《新法制报》刊发了《推进生态检察办案组建设》的报道,全文具体内容如下: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 从六方面高标准打造生态检察江西样板

  

  本报讯 郑燕飞 记者陈旻报道:记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意见》(下称《意见》),从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要求、加大办案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参与综合治理、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生态检察江西样板,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意见》,全省检察机关要找准检察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服务打好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净土保卫战,服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对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发现的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要派专人督办,并向省检察院报送案件办理情况。特别要坚决依法惩处以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为名实施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矿产资源等犯罪。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环保督察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着重加强对鄱阳湖和赣江流域水体污染、生态环境与资源破坏等问题案件线索的排摸,加大办案力度。通过诉前程序,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履职保护公益。

  

  在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检察办案组(团队)建设,实现专司生态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专业化方向全覆盖。积极开展调研培训,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培训、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化检察人员对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认识,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水平。

  

  同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建立涵盖林业、环保、矿产、水利等领域的专家资讯库。继续主动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环保、水利、林业、国土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合力破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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