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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送清风,逢问必录强自觉
时间:2023-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莲花县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铁规禁令作为防腐拒变、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逢问必录的自觉性,2023年1-9月,全院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56件次,同比增长69.7%,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均无零报告情况。

教育引导浓厚氛围。常学常新树牢自觉,在党组会议、干警大会、检委会上多次专题部署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定期学习上级关于“三个规定”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干警学懂弄通“三个规定”内容,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宣传普及凝聚共识,通过公开承诺、专题宣讲、新媒体专栏宣传、彩铃提醒等形式,加强社会宣传,提升“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为推深做实“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开展“三个规定”学习部署3次,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2次,开展专题宣传3次。

通报警示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月通报和“零报告”约谈制度,每月汇总分析记录报告情况并全院通报,对长期零填报的干警要求书面作出说明,并由分管领导谈话帮助查找,防止漏填。持续强化风险预警,把“三个规定”填报纳入廉政风险点,作为新录用、新提拔和新上岗三类人员任(岗)前谈话的必谈内容。深入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常态化向全体干警通报关于“三个规定”的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对“零报告”干警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开展任(岗)前谈话6次,通报反面典型2次。

督查考核强化落实。重点开展督查,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将“零报告”部门人员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引导干警严格对照规定内容,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相关情况,做到严格、如实、准确填报。纳入考核考评,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必备内容,列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评价体系,落实制度保障。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上级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汇报,向驻院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强化督促落实。今年以来开展督查2次,定期通报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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