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六市乡政府、高洲乡政府开启“检察蓝+ 生态绿”生态环境合作保护模式,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莲花县人民检察院着手将“检察蓝+生态绿”经验做法复制推广至全县域,形成“网格化”、“法治化”生态保护体系。

5月6日,莲花县检察院与荷塘乡政府达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就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召开了签约仪式,双方共同会签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荷塘乡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检察蓝+生态绿”环保合作协议》。

聚焦荷塘乡生态红色景区建设,以保护生态景观、发展红色资源为主要合作内容,依托荷塘乡丰富的红色资源和优美的自然风光,结合莲花县全域旅游规划和荷塘实际,以“寒山门户,活力景村”为主线,为保障“寒山觅静”农旅综合体生态绿色发展注入检察力量。双方围绕合作内容进行交流探讨,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
接下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与荷塘乡人民政府将就推进荷塘乡环境法治宣传、污染防治、生态检察、绿色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红色资源保护等方面展开深层次合作,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共享、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