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莲花县检察院会同莲花县水利局河长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以及琴亭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一同到莲江流域开展河道巡河工作,重点察看河岸环境、河流水质、入河排污口等情况。

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在河滩私自开垦种菜、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莲花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研究、共商对策,同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莲江生态环境管护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工作衔接等问题与各部门进行深入沟通。
下一步,莲花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对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协同河(湖)长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构造各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公益保护格局,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助力河流管理保护,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生态莲花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