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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5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通报全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并就工作相关情况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2021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以老百姓切身利益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公益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校园消防安全、网络食品安全、水质污染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切实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件,立案6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8件,全部得到行政机关采纳;办理生态环境相关案件4件、食品安全相关案件6件、乡村振兴相关案件13件、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案件16件。

  督促收缴和捣毁非法捕捞鱼具80余件,查处违法发布售卖禁用渔具等违法广告经营店2家;聚焦英烈保护开展公益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对散葬烈士墓等英雄纪念设施实施管理维护,推动1737处散葬烈士墓的修缮;制发2份检察建议,追回医疗保障基金44700.8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推动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长期闲置问题整改,保障中低等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答记者问

  什么是公益诉讼?

  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有八大法定领域:一是生态环境领域。滥伐林木、乱丢医疗垃圾、非法开采、露天堆放生活垃圾、违规排污等等。二是食品药品领域。违规使用添加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药品、违规生产经营以及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三是国有财产保护。四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规使用土地、违法审批等。五是英烈保护。包括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销项、名誉、荣誉等行为,以及军人地位及权益保障。六是安全生产。七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八是个人信息保护。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对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有什么具体的影响?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特别是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对老百姓生产生活有更直接的影响。如我院办理的餐具集中消毒中心问题的案件,对消毒设施不完善、程序不到位、废水直排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防止水体污染。

  请问检察院是否有设立响应群众呼声的热线电话?

  群众有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诉求,包括其他保护国家利益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服务电话12309,转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以及12309检察服务平台(www.12309.gov.cn)反映。我们将依法受理群众保护公益的诉求,依法开展调查,积极履行职责,最终达到保护公益的目的。我们欢迎广大群众向我们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监督我们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

  请问检察机关下一步在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打算?

  我院将会围绕“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主题,根据上级部署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相应的调查核实工作,然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当然不是每一个线索都能够立案,对于危害不大、影响较小的,我们主要还是通过与有关部门协商的方案解决,目的都是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能否介绍一、两个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

  我们近年来办理的案件比较多,我这里简要讲两个案例。

  一个是烈士后代向我们反映其先辈的散葬墓未修复,我们经过调查核实后,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莲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斥资300余万元专门用于散葬烈士墓的修复,邀请县检察院专门召开2次专项会议,专题部署散葬烈士墓的修复工作,对包括群众反映的刘某安、刘某苟在内的165处散葬烈士墓实施了就地维修,对244处在2013-2014年期间经过维修但存在破损的散葬烈士墓实施了周边环境整治,按照“应迁尽迁”的要求,分别在各乡镇新建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点12个,迁葬烈士墓1300余座。

  第二个案件是有群众反映,莲花中学旁路牌下的一条水沟被污水污染了,黑水经小沟流出几个公里后汇入莲江,散发出恶臭,严重影响当地的水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但找不出原因。我们收到反映后,经多方走访调查和现场取证,然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之后与行政机关共同到现场核实确认问题,发现系路面下的污水管道断裂,遂得到有效整改。

  请你站在公益诉讼的角度,对人民群众提一条建议?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尽心守护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的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现象。在此,我呼吁大家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要恪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只有依法行为才能维护好自身权益,违法违规现象必将得到纠正。同时,也欢迎各位群众积极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依法管理,又要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现象作斗争,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请介绍一下检察公益诉讼在工作创新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和提升案件质量,探索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巡回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立案、整改、结案等环节进行见证评议;邀请了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和帮助。2021年10月份,与六市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合作协议》,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业务培训等机制,对非法制砂、非法开采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召集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现场办公4次,为绿水青山披上法治“保护膜”,该“生态蓝+生态绿”的护航绿色发展新模式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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