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面世,带娃也有法可依了。“子不教,父之过”,再也不是一句古文,而是“养”和“教”的双重责任。

为了帮助家长们正确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更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推出“依法育儿家教课”系列,3月1日,检察官在甘祖昌红军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课堂上为一百多名家长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
课上,检察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目的、法律条文、正确的家庭教育概念及家庭教育的内容向家长们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分享未成年案例以及分析案件当事人的原生家庭因素,引发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和思考,家长们围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几个方面与检察官展开热烈互动。
“家教课”有助于“唤醒”家长家庭教育自觉,为家长们提供育儿指导服务和实践引导。下一步莲花检察将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各有侧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普法宣传,助推全县弘扬家教新风尚,合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