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月11日,莲花县检察院、莲花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莲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揭牌启用。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晏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丽出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莲花县检察院、莲花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萍乡市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规定》等要求,又标志着莲花县构建新型公检关系步入了新阶段,对于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司法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莲花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全过程,立足主责主业,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实现互联互通的平台,为今后实现公、检协同办案、数据流转奠定基础,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