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近日,莲花县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莲花中学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对校园的办公主楼、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查看,发现存在消防控制室标识化不足、消防柜破损、防烟防火门损坏、巡查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向学校负责人进行了问题反馈和意见指导。
检察官强调校园消防关系到师生们的生命安全,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落实。同时,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切实保障校园消防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升了学校的消防管理水平。下一步,莲花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沟通协作,共同督促全县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保障校园师生的安全,为我县创造“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