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整治交通不文明现象,全院干警职工动作整齐划一,主动配合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助推我县“创文”工作。


一是对违规加装遮阳伞的二轮车实行“禁入”举措,全面排查院内的电动车、摩托车,清查内部每辆车是否符合“拆伞、挂牌”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此次整治行动共拆除院内21把遮阳伞(雨棚),取得“0”伞效果。


二是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教育,每名干警职工逐一登记车辆情况,签署责任状,承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对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立即整改,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是组织干警职工参与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主动学习,并对身边人广泛宣传加装遮阳伞的安全隐患,动员家属朋友积极投入到这场交通乱象整治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