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水沟”不是小事,不仅直接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对周边生态环境、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成为了周边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


由于莲花县莲花中学旁芦州路牌下污水管道违规排放,致使琴亭镇白马村院下和芦州上所在的院下路沿路水沟臭气熏天、污染严重,污水最终汇入当地最主要的河流莲江,严重影响了琴亭镇白马村院下和芦州上所在的院下路沿路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
莲花县检察院经多方走访调查、现场取证,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莲花中学旁芦州路牌下污水管道违规排放的问题进行整改。发出建议后,相关部门遂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修复、验收。

整改后,经检测管内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污水管道内的污水达标排放。经检察官后续跟踪走访了解到,周边居民反映整治效果良好,水清了,臭味消失了,每天沿路散步心情都舒畅了。
生态环境是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踪问效,有效解决了当地周边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更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