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与六市乡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召开了签约仪式,双方共同会签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六市乡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合作协议》。县政府副县长、六市乡党委书记周伟,六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江华,六市乡党委副书记王玉斌、六市乡人大主席李小良出席会议。


签约仪式上,县检察院和六市乡政府双方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检察监督、打击违法犯罪、公益诉讼职能展开讨论,围绕建立联络保障、对接联动、规范执法程序、业务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聚焦对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监督合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动等展开协作进行了交流。

县政府副县长、六市乡党委书记周伟认为,目前六市乡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是依托生态资源,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保护生态环境是利在千秋的事。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好绿水青山。首先大家要达成共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检察手段,贯通线索移送、协查机制等各个执法环节,对辖区内的生态违法犯罪起到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二是依托检察监督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乡政府存在法律知识理解不足、执法程序了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专业的司法力量介入,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倒逼乡政府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积极履职,做到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化政府。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守法意识。乡政府和检察机关联合普法,让司法力量的提前介入,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口置在第一线,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专业讲解更便于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政府、社会与个人三方合力守好六市乡的绿水青山。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丽表示,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行政+检察”生态保护新态势正式形成,这必将有力推动地方环境保护强大合力,促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为美丽莲花建设提供更多更优的公益检察产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环境保护需求。接下来莲花检察将积极推动《工作协议》落地落实落细,不断深化与乡镇政府的交流沟通,加强分区域网格化监督合作,努力打造“生态保护样板”,在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提供不竭的“检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