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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不起诉巡回公开听证,为萍莲高速建设“加速度”
时间:2021-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司法为民,以公开促公正,莲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巡回公开听证制度,充分化解矛盾,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5月8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在莲花县六市乡萍莲高速A5标段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了周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巡回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贺小雄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刘丽蓉、六市乡综治办主任王剑云、六市乡司法所副所长彭丽蓉作为听证员,公安办案人员杜昆、辩护律师姚喻、县交通局萍莲高速项目推进办主任李小平、被害人所在西坑村副书记杨关生、萍莲高速项目部负责人白东升及承办检察官等人一同参会。

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系中铁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自2019年起至萍乡参与萍莲高速项目建设。2020年9月3日上午,周某与被害人曾某某因材料款结算一事在该项目部办公室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后周某抬起右拳朝曾某某脸上打了一拳,造成曾某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眉寻内侧软组织创,经鉴定,曾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贺小雄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程序,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法律的适用、处理意见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随后,听证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周某的犯罪情节、性质、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鉴于周某具有犯罪情节轻微,系自首、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并支持县检察院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萍莲高速公路是江西省西部地区的一条快速通道,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条承载了数十万莲花县老百姓期望的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将为莲花县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潜力。本案中,莲花县检察院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角度,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是将检察履职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六稳”“六保”有机结合起来的积极落实,体现了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发展,有力保障了萍莲高速重点项目施工“高速”推进不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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