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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身边先进典型】心系群众冷暖,主动担当作为
时间:2021-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武生,男,汉族,1984年6月5日出生,江西省莲花县人,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现任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员额检察官、第二检察部主任。2018年6月荣获江西省检察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2018年8月、2019年9月两次获评莲花县委、县政府“大变样”先进个人。

一、紧贴群众,争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2019年9月,陈武生同志调整到公益诉讼岗位工作,他清楚地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深深地知道该项工作尤其需要树立法治思维、系统思维,他经常跟本部门的同事讲,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以检察职能着力推进行业整治、系统整治,为经济社会的依法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他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一年多来,他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村庄、工厂、医院、药店、学校、市场、工地、矿区等50余处地方开展调查走访,获取公益诉讼线索100余条,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20余部,在查清问题、找好法律、分清职责的基础上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0余件,上述建议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并积极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如医院和药店的药品储存规范化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一年来,他带领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有力推进了行业整治和社会治理规范化,推进了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落实了组织义务植树造林、除四害、矿山修复等法定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敬老院食品安全问题、药品违规储存、未落实防尘措施等问题的解决。他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理的医疗机构药品违规储存、“除四害”、“义务植树造林”等公益诉讼案件得到市检察院的认可并推广。他注重从检察视角研究反映社会问题,例如结合扫黑除恶发现的宗族势力问题开展调研,撰写的调研报告《农村宗族势力问题研究--以p市L县案件为视角》被《江西检察》采用,并在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中获奖。

二、实事求是,争做法治的捍卫者

刑事案件件件连着民心,对于办案者来说只是工作,但对个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陈武生同志坚持把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子”办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共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未发生一起错案、冤案。他一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一面坚持罪刑法定,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参与讨论的2起具有意见分歧的致人死亡重大案件中,明确提出构成犯罪的意见并详细说明依据、理由,促进了相关案件的快捕快诉。他承办的一起社会闲散人员欲长期垄断煤矿运煤生意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顶住压力,坚持依法对幕后主使进行追诉,通过对案件反复研究梳理和引导侦查补证,最终使被告人刘某在证据面前当庭认罪。他在承办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樟树的案件中,通过问话、走访当地群众、查看宣传资料等措施,查明了3名犯罪嫌疑人不明知樟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客观事实,最终以主观不明知为由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及时保障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将心比心,争做群众的贴心人

陈武生同志出生在农村、成长在农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子弟,非常清楚群众的难处和无奈。在面对群众的诉求时,他总能“将心比心”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思考对策、回应关切,对符合政策、法律的诉求就会及时办理或者告知对方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政策、法律的诉求能够表示同情后给予耐心解释。近3年来,他在办理案件或者接待群众来访中接触群众200余人,有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有的要求对生效裁判进行监督、有的申请支持起诉……等等,没有出现1起投诉或者不满的情况。在他担任监所科长期间,有名犯抢夺罪的被告人因被少算了2天羁押时间而哭闹,他调查情况后,当即监督职能机关予以纠正,助其安心改造,当天反映的问题当天解决。在扶贫工作中,陈武生同志与帮扶对象以心交心,坚持入村扶贫就到贫困户家里拉家常、讲政策,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捐款并发起众筹为患重病的贫困户李某某筹集医疗资金,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了房屋漏水、没有家具等问题,获得了帮扶对象的好评。

四、用心用情,争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当过老师的他,清清楚楚地知道,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呵护。为此,他每年都要到辖区学校开展法制宣讲,围绕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以案释法,用发生在本地的案例去警醒学生、教育学生,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近3年来,他在莲花职校、城厢中学、六市中小学等20余所学校开展普法工作,接受师生的法制咨询近百人次。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他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挽救可能的未成人积极开展慎捕慎诉和帮扶帮教,引领其健康回归社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他对2起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被采纳,并成功抗诉一起案件中未被认定的性侵学生犯罪;办案中,他还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相关工作,防止对遭到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被“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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