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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我们又来到良坊镇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月28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在莲花县良坊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违法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检察长颜光辉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王志莲人民监督员林小玲和人民监督员刘松作为听证员,莲花县司法局副局长、良坊镇党委副书记、良坊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对象及承办检察官等人一同参会。

2021年1月20日,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全县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检察,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指纹签到情况来确定是否存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当日下午在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检察时,发现该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目前属于一类管理,需每到司法所指纹签到一次,郭某某2020年12月30日签到后,至检察当日已20天未到司法所签到。

听证会上,颜光辉副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程序,案件承办检察官、检委会专职委员彭金娇就案件基本情况、法律的适用、处理意见等进行了阐述。名听证员详细了解郭某某社区矫正违法案后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县检察院向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意见,以期该镇司法所在后续社区矫正工作中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缓刑考验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继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巡回公开听证为平台,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强化办案质效,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服务莲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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