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未成年的身体健康和在校用餐安全,2020年9月10日下午,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洲中学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

在检查中,检察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实地查看了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台账建立情况、食品留样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各个环节,着重加强对大宗食品的来源、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方面的检查。随后,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及时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建议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祖国的“花朵”吃上安全放心的食物,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护墙”。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