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纠正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努力创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每月在金城大道与勤王路交叉路口处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志愿者佩戴志愿者帽,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普及所有人既是城市的主人,又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建者和维护者的城市理念。每次志愿活动,正值上下班的高峰期,检察志愿者一边向车辆行人宣传交通法规,一边协助交警维持交通,车辆、行人通行井然有序,成为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