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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生态绿”守护碧水清流
时间:2025-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垃圾没了,水也清了,我们饭后,都会来河边游步道走一走。”走访中,附近的居民为河道环境“大变样”点赞。

近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蓝+生态绿”工作队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某乡镇河道进行办案回访,了解河流水质治理和河道垃圾清理情况,并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在回访中发现,河道及周围垃圾均已清理,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并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划界公示牌等,将河湖概况、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开公示,营造人人参与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去年2月,我院“检察蓝+生态绿”工作队,在河道日常巡查中发现,某乡镇河道存在随意丢弃塑料垃圾及废弃物堆积的现象,可能对河流产生污染,影响河道行洪,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同年3月,我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向河道所在地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河段进行清理整治,并加强对辖区内河流监管力度,维护水清河畅的水域环境。

同年5月,当地乡政府回函表示,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已立即开展整改,第一时间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党员、志愿者,联合开展河道及周边垃圾清理工作,加强了对河道卫生的巡查和监管。并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河道进行了改造提升,投入资金50余万元对河道周边环境进行了改造提升,完成了河道拓宽、河道清淤、河堤和岸坡修建、堤防路面沥青铺设、生态绿化和周边景观建设等工作。修建河道长度达2000余米,修建游步道达1500余米,装设路灯16盏,有效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为巩固整治效果,我院还联合乡政府干部,通过设立宣传台、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水生态保护等知识,并结合“乡村夜话”“周五网格日”等工作入户做好生态法治宣传。

近三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蓝+生态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涉水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以兴水护水治水做好“水文章”,办理的《督促整治河道水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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