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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森林日】莲花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护“青绿”
时间:2025-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也是碳库。近年来,莲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开展生态环保新模式,为推进莲花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01刑事检察严打“盗绿”黑手

莲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守护县域绿色生态屏障。2022年以来,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4件,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3人,办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2件。

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运用网格化巡查模式,精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行为,破解“隐蔽作案”等执法难题。针对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运用“原地补植复绿”模式,督促当事人造林复绿16.1亩。县检察院以刑事检察利剑筑牢生态防线,让“绿水青山”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02公益诉讼助推“古绿”保护

古树名木是城市“活文物”,承载着乡愁记忆与生态价值。2022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针对辖区内部分古树名木管护不到位问题向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改善辖区古树生长环境。

整改完成后,莲花县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回头看”活动,经实地走访查看,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古树名木管护不到位问题均已得到整改,并且持续管护情况较好,古树名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03创新模式凝聚“护绿”合力

莲花县检察院牵手乡镇政府,在全省首创“检察蓝+生态绿”生态公益府检合作新模式,通过联合巡查、专项监督、普法宣传等方式,联合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监督、水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等专项行动,让法律监督与环保力量形成合力,1个典型案例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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