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这样的习惯,随手把物品放在车里,甚至把车辆当成“移动保险箱”,觉得既方便又安全?实则可能给不法分子送上一笔“横财”。
有多次盗窃前科的胡某某因经济拮据再次动起了“歪心思”,干起了“老本行”,凌晨在马路上游荡“寻猎”目标时,盯上了李先生停放在某居民楼下的豪车,趁夜深人静遂用石头砸碎车窗玻璃,盗走了车内的一箱白酒。经鉴定,被盗的一箱白酒价值18000余元,李先生车窗损失15000余元。
莲花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胡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胡某某涉嫌盗窃罪向莲花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年关将至,大家出门走亲访友时车内多存有烟酒等礼品,甚至将手机、红包遗漏在车内,这些财物少到几十大到上万,都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窥觑。各位车主应提高防范意识,在离车之前,要确认是否锁好车,车内是否有贵重物品,不要在车内留有贵重财物,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造成车辆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