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老板的金店里来了一位操着外地口音、面带口罩的帅小伙。小伙称准备购买黄金首饰去女友家里提亲。经过一番精心挑选,小伙定下了一组价值63000余元的黄金饰品。准备结账时,小伙表示自己没有钱,跟自家姐姐说好了由姐姐买单,并向店员询问老板的银行卡号等信息,由姐姐直接向老板银行卡转账支付购买黄金饰品费用。
店员不疑有他,向王老板如实请示。王老板也未察觉到任何不妥,如实告知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并在收到足额转账后,通知店员将小伙选定的黄金饰品交付给了小伙。一笔大单成交,王老板为此高兴不已。
数天后,王老板的银行卡却因涉嫌洗钱犯罪被公安机关冻结。原来王老板银行卡中转入的资金系外地一位电信诈骗受害人的被骗资金,因受害人及时报警,王老板的银行卡作为被骗资金收款账户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王老板无意中成为了诈骗团伙洗钱的“工具人”。
经审查,小伙是专业洗钱人员,专门利用金店等经营保值商品的店铺,以购买高价值商品、亲属代为付款的形式实施洗钱犯罪,在多个县城用同样的方式犯案数起,公安机关已对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侦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诈骗洗钱套路深,各位商户要谨慎接收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同时,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或收款二维码过账,避免成为不法分子洗钱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