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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红”为“检察蓝”添彩,助力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办理
时间:2024-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莲花县检察院2023年搭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志愿服务相衔接,发挥志愿者“社会监督员”作用,提供侵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征集专业建议,形成强大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2024年2月,我院接到志愿者反映,某乡镇一贯穿多个行政村的乡主干河流,存在丢弃塑料垃圾及废弃物堆积的情形,影响了河道行洪,对河流产生污染。

我院就该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行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随行勘察,沿着河道调查取证,相关河段存在随意丢弃塑料垃圾、水域边上建筑垃圾及废弃物堆积、在沿河道开垦种植等问题。

经查证,因缺乏垃圾堆放场所且无人管理,致使附近居民在沿河道开垦种植、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污染水域河道,阻塞河道,危及行洪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随即对主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了解到此处河道因缺乏修缮资金,导致沿河开垦、垃圾堆砌问题反复。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莲花县院于2024年3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应争取资金,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求对沿河开垦、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治理,防止出现问题反复。

同月,莲花县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问题河道进行整治,加强河道监管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乡政府针对河道存在的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对河道里的塑料垃圾和河道边上废弃物进行清理,并进一步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并根据检察建议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合力推进销号闭环。

同时,乡政府对河道和周边环境进行了改造提升,完成了河道拓宽、河道清淤、河堤和岸坡修建、堤防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生态绿化工作,修建河道长度2000余米,修建游步道1500余米,装设路灯16盏,有效改善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并在河道周边新增了分类垃圾桶2组。

6月4日,莲花县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该河道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经现场察看,河道塑料垃圾、水域边上建筑垃圾及废弃物堆积、在沿河道开垦种植已全部清理。因河道环境的整体改造和提升,目前,河道及周围的游步道已成为居民散步活动的首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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