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王某甲和王某乙的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经协议,两人均都由其父亲王某某抚养。2020年,父亲因犯罪入狱,未成年的两兄弟便随爷爷奶奶一同生活。
随着王某甲和王某乙慢慢长大,两人的生活及教育开支已逐渐让两位老人无力负担,特别是王某甲即将进入高中就读,面对增加的教育开支,两位老人希望王某甲和王某乙的母亲可以承担部分抚养费。私下协商无果后,两位老人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却不知如何进行。
莲花县检察院依托“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系机制,接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的情况反馈,根据《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化解“四维”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意见(试行)》协作机制,启动对王某甲和王某乙抚养费的支持起诉工作。
莲花县检察院依托“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系机制,接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的情况反馈,根据《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化解“四维”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意见(试行)》协作机制,启动对王某甲和王某乙抚养费的支持起诉工作。
考虑老人年迈,且路途较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便安排干警赶赴两位老人所在乡镇详细了解案情及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情况。
因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王某某仍在服刑期间,追索王某甲和王某乙的抚养费,最重要的是获得王某某的委托授权。为此,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与王某某所在监狱取得联系,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以最快速度备齐了全部诉讼材料。
在检察官的引导和协助下,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立案,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积极配合法院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下一步,莲花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