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构建“邻邻亲”轻罪治理模式,综合运用提前介入、释法说理、巡回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推动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达成和解,依法能动履职化解矛盾纠纷,从邻里纠纷小案,探索推动轻罪治理新路径。

2023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依法不批捕147人、不起诉84人,不捕率69.6%、不诉率3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5件312人,适用认罪认罚率93.51%、采纳率100%,提出缓刑建议并被采纳123人,适用缓刑率57%,缓刑期间再犯罪率仅1.62%,积极推动了轻微刑事犯罪由“治罪”向“治理”的良性转变。
提前介入化矛盾,检警协作促和解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加强与县公安局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同时,及时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邻邻亲”案件7件次,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做实释法说理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做实释法说理工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为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化解双方心结,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拟作不起诉的,该院全面开展巡回公开听证,将听证席搬到双方当事人“家门口”,邀请听证员、村民、调解员等一同参与听证,与会人员一起说案评理、定纷止争,推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023年以来该院对相关案件开展公开听证8件次,邀请各界代表、群众参与听证29人次。司法救助解危困乘“枫”而行化纠纷
司法救助解危困,乘“枫”而行化纠纷
该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在办案中“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全面了解被害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深化多元救助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23年以来,对当事人生活确实困难的,依法向2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4.8万元。
多方联动聚合力,化解纠纷促稳定
该院以对每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常态化、全覆盖调解为目标,聚合司法工作者、相关专业人员、村社干部及亲属邻里等调解队伍,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实质性化解。组织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开展联合调解、释法说理;针对专业问题聘请专家提供服务3件次;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社干部、亲属、邻里等参与调解19件次。
持续优化办案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罪快办,该院组建“轻罪速诉团队”,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为案件双方解决诉讼困扰;制定《莲花县检察院“邻邻亲·轻罪速诉”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案件的适用范围、办案期限、工作程序等细节,为规范、快速办案提供有效指引。
多元普法新模式,绘制法治“同心圆”
开展了“12309巡回检察服务”“法治巡演进乡村”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提供流动法治宣传、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服务,共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70余次。在开展的法治巡演进乡村活动中,该院将办理的一起邻里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改编成情景剧《案结人和》在全县38个村镇巡回展演,广受群众好评,取得良好效果,该院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