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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人民网关注:《莲花县检察院: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人民网发布题为《莲花县检察院: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稿件。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高达73.78%,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2022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共受理非法狩猎案件40件,涉案57人。

非法捕猎案件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危害,也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过失致人死亡案件。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私自购买一台电捕猎机,在其居住的古庵后山上私设电网,狩猎售卖野生动物。该电捕猎机连接的电源为家用220V电源,通过电捕猎机增压后电压可达4000余伏。

晚上,廖某某接通电捕猎机电源后便在家休息。第二天早上,听到电捕猎机的警报声,以为自己电到了猎物。但当廖某某上山一看,却发现一具尸体趴在电网旁,当天廖某某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被害人吴某某系电击身亡。在县公安局调解下,廖某某赔偿被害人吴某某死亡赔偿金7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023年5月,县检察院对廖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2023年6月,县法院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该院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进行专项调查。发现涉案的捕猎夹三分之一是从乡镇圩场、五金店、农具店等线下交易场所购得,三分之二是通过线上购物平台购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存在监管漏洞。

该院向县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应认真履职,及时发布通告,要求商户主动上交捕猎夹等禁售捕猎工具。在全县进行排查,依法严厉查处出售禁止使用捕猎工具的违法行为,并强化法治宣传引导。

莲花县检察院建议发出后,县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与该院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销售捕猎野生动物工具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城区市场,对售卖野生动物、禁猎工具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销售禁猎工具行为的商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收缴禁猎工具,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涉野生动物保护及非法狩猎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莲花县检察院举办“非法狩猎犯罪理论与实务研究”专题研讨会。邀请县公安、市监局等5家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律师代表参加。会上,就案件线索移送、证据的认定与效力、入罪与行政处罚标准、行刑衔接与行刑反向衔接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畅通了查办案件的协作机制。

2022年以来,莲花县检察院结合“检察蓝+生态绿”合作机制,与乡镇政府共护野生动物资源,联合开展执法活动5次,法治宣传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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