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莲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守护消费者权益教育宣传周活动,围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农资打假护春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主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监督,共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助推“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3月15日上午,莲花县检察院在一支枪广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引导群众明白消费、有效维权。
春耕备耕,农资先行。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间,莲花县检察院在升坊镇圩场开展“3·15”农资打假法治宣传。检察官围绕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领域监管要求,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等法律知识,提升群众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群众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莲花县检察院干警来到蛋糕生产制作车间、食堂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重点了解场所卫生环境、原材料采购储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并督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健康安全。
下一步,莲花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