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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特辑】“巾帼检察服务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莲花县检察院“巾帼检察服务队”的23名女干警,在办好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的同时,走进基层开展法治服务。共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13件13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困难女性21人11.8万元,支持困难女性提起民事诉讼32件,联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5件。有两名女检察官分别被评为萍乡市巾帼建功标兵、莲花县“三八”红旗手。2024年3月7日,该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县“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展现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的精神风貌。

保护“她”成长,司法救助为受侵害女孩点亮希望之光。“检察官,谢谢你们,有了这笔钱我家外孙女终于可以上学了”。回访中,小莹外婆连连道谢。小莹是一名被性侵未成年人,父母早年离异,母亲改嫁到外地,她与70多岁的外婆相依为命,但外婆无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遭受侵害后身心治疗的费用、小莹的学费、生活费都让这个家庭难以承担。经审查,小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并提请萍乡市检察院开展联动救助,赶在小莹开学前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解决了小莹一家的燃眉之急。

小莹的故事是该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国家司法救助“护她”行动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该院通过“护她”行动,有效衔接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为因案致困的妇女群体开通专项救助渠道,建立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应救助尽救助,

保护“她”劳动,支持起诉为女性劳动者追回欠薪。“辛苦打了一年工,过年了老板一分钱不给我们,还好有检察官帮忙,让我们能过个好年”。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事情的起因是29名女工在该县某鞋厂工作,因经营不善,企业倒闭,老板拖欠了她们7万余元工资。在多次讨薪无果后,29名女工向该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随即,该院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办案检察官主动与县法院联系协调,找到鞋厂老板赖某和29名女工,几方一起来到原工厂所在地,现场开起了调解会。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内容,引导女工们稳定情绪,理性维权。同时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分析该起纠纷,对工厂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重点讲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截至目前,工人工资已经全部到位。

近年来,该院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系机制,成立乡镇民事支持起诉服务站,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力度,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用法律手段保障妇女儿童切身权益。

保护“她”晚年,四维机制让耄耋老人老有所养。“我同意按判决给付赡养费,是我的责任我不会逃避”,在法庭上,朱老太的儿女作出承诺。朱老太年近八旬,育有子女5人。老伴去世后,5个子女对如何赡养朱老太争执不下,并拒绝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朱老太向该院提起支持起诉申请。该院接到申请后,办案检察官认为朱老太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属于老年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条件。

该院考虑到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为促进家庭成员团结和睦、真正解决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该院运用家事纠纷化解“四维”工作机制,与县有关单位协商,采取有效方法化解双方矛盾。检察官、调解员、法官兼顾“情理”与“法理”,分别对朱老太的子女进行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5名子女同意每人每月支付朱老太赡养费,且轮流承担照料责任,朱老太“老无所养”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莲花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主动协调与县法院、民政局、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化解“四维”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开听证等手段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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