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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检察院驻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室
时间:2016-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7日,莲花县院正式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检察院驻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室。该检察室由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在莲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立。莲花县人民检察院陈刚检察长和县市质监局周建良书记在揭牌仪式上分别作了讲话,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了检察室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双方权利与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表达了对该检察室的重视与期望,希望该检察室成为行政与司法的对接处,达成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的初衷。

  检察室派驻检察官将本着依法监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言论不结论的工作方式,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与市场管理局打好配合战。

  检察室充当纽带,衔接多部门共同办案

  检察室将牵头检察院、公安、市场管理局形成案件移送网,提高行政效率。一是介入案件,引导执法。检察室将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对县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引导取证,防止立而不查、久拖不决,及时掌握案件查办、侦查、起诉和审判情况。二是加强监督,增强协作。一方面,检察室可督促市场管理局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可及时与市场管理局协商,派员调阅、查阅案卷材料。另一方面,检察室对于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的检察意见,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三是调查研究,找出举措。检察室将参与调研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针对性措施。此外,检察室还将定期牵头组织检察院、市场管理局、公安局、法院参与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

  检察室立足监督,强化职务犯罪预防

  检察室将对市场管理局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派驻检察官将对行政执法过程实行监督,避免行政执法渎职行为,针对其应当立案调查而不立案调查,不应立案调查而立案调查的情形,将线索移送检察院,动态掌握市场管理局办案情况,对其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同步监督。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找出案件共性,得出针对性举措;通过发出预防检查建议以儆效尤,防微杜渐,规范行政行为;通过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提高市场监督系统执法的廉洁性和规范化。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思想意识;通过预防咨询给予更多针对性帮助,从源头杜绝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

  检察室加强宣传,拓宽举报线索渠道

  检察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等,畅通民意,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借助群众之力挖掘更多案件线索。同时与检察院构建信息线索收集整体联动机制,及时将发现的线索移送给自侦部门,拓宽了检察院自有的举报渠道,提高了检察院线索收集效率,使检察院有的放矢,提高查办食品药品监督案件的效率和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食品药品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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